3月4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命名表彰全省教育系统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校园”的决定》[陕教工宣〔2013〕4号],授予我校等22所高校为“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校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等68个高校系、处级单位为“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推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适应新形势,创造新经验,再上新台阶。同时,号召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积极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培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新成果,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