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准2012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和公示,省教育厅审核并组织同行专家评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等程序,我校黄新波教授聘用至教授二级岗位。
截至目前,我校在岗二级教授5人,在岗三级教授20人,二、三级教授共计25人。
高等学校教授二级岗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二、三级教授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高等学校综合考虑学校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因素,严格控制教授二、三级岗位聘用数量,使高层次人才资源配置与学校事业发展相适应,建立适合我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