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的《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国有资产管理考核“优秀”等次学校的通报》(陕教财〔2013〕160号),我校在2013年省教育厅组织的省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2011年12月,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为了加强我省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促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建立健全高校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的考核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财〔2011〕178号),通知要求:省财政厅指导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工作,省教育厅组织和实施,各校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省教育厅成立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工作连续进行五年,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
《陕西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标准)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及队伍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情况,房产、地产等出租、出借的管理、报批情况、经营性资产管理情况、国有资产清查及综合使用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创新,学习交流,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情况等七方面内容。
2012年,国资处作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考核标准》进行了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自查工作,依据标准申报为“合格”等次。此后,国资处按照“考核标准”进一步加强工作,并开展了2012年固定资产清查,全体动员、加班加点、从细处抓起,打破以往工作模式,找问题、找出路、找应对方案,经过一年的努力成绩明显,2013年再次申报,陕西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组于 6月20日,来我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考核。在考核中,专家组听取了学校资产管理的全面汇报,翻阅了支撑材料,调阅了国资处、财务处、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资料和账目,并到国资处工作现场查看了办公环境、设备配备情况等。最后,在考核意见反馈座谈会上对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备、日常工作扎实、资产配置有计划、采购程序规范,最为突出的是有一支专兼结合的资产管理队伍等。同时,专家组针对我校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等现状提出了建议及意见: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统一协调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达到账账、账物相符;对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按照相关规定尽快预估入账,及时反应学校的国有资产实际情况。
2013年,陕西省教育厅经综合评比共评出包括我校在内的13所省属学校为国有资产管理考核“优秀”等次,其中本科类高校占7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