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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缴2016年度团费的通知

信息来源:[]发布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6-12-14 18:33] 

研究生部、各学院团总支、2016级各班团支部:

2016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为了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模范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民主意识,履行团员义务、校团委定于12月下旬分别在金花校区和临潼校区对2016级团员进行团费收缴。

根据2008年最新修订的《团章》第一章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所有28岁以下学生团员及学生党员,均需缴纳团费。按照新近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团员按最低标准测算每月需交纳团费0.2元。

现需收缴专升本两年团费共4.8元,2016级应用技术学院新生及研究生三年团费共7.2元,2016级其余学院新生四年团费共9.6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

团员人数/人

专升本人数/人

共需缴纳团费/元

纺织与材料学院

309

0

2966.4

机电工程学院

436

35

4353.6

电子信息学院

409

49

4161.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379

22

3744

管理学院

389

44

3945.6

服装与设计艺术学院

877

67

8740.8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138

148

2035.2

理学院

368

0

3532.8

计算机学院

240

55

2568

艺术工程学院

450

0

4320

应用技术学院

146

0

1051.2

研究生部

384

0

2764.8

请研究生部、各学院团总支于12月20日15:00前将2016级团员团费收齐并附具体支部金额清单一并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程程 电话:83116242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14日

上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争做‘六有’大学生”主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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