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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学院召开党委扩大视频会议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信息来源: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8日 点击率:

3月16日,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内容和通知精神,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兼纺织学院院长李鹏飞及学院其他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胡小进主持。

会上,胡小进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分为“总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及“附则”五章共计二十五条,主要包括《规定》的适用范围、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原则、地方党委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的规定、党组(党委)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的规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一岗双责”、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以及上级党组织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和责任追责等。胡小进强调,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规定》各项要求,落实好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最后,李鹏飞讲话。他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落实的关键环节,《规定》的颁布是中央向各级党委(党组)发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动员令,是各级党委(党组)主动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根本遵循。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要领会好、贯彻好《规定》要求,把学院党委建设成促进学院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学院持续深化改革、争创一流提供强大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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