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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工程大学2021-2022学年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公开竞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点击率:

为进一步贯彻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工作要求,有效落实《西安工程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西工程大党字〔2018〕133号)精神,参照我校青年工作实际,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公开竞聘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

二、竞聘岗位(具体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一)校团委内设机构:团务中心、宣传中心、社会实践中心、第二课堂运营中心、社团管理中心,按照工作要求以及两校区工作实际,设学生副主任、部长(副部长)。

(二)团学组织:大学生科技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按照工作要求以及两校区工作实际,设主席团、部长(副部长)。

三、竞聘条件

(一)竞聘者须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二)竞聘者须品行端正、作风务实。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能够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竞聘者须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工作能力强且工作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前50%左右,必修课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且补考(重修)成绩合格。

(四)竞聘者须具有校、院主要学生组织或班团组织任职经历且工作成绩突出。竞聘校团委内设机构中心副主任、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需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竞聘各部部长(副部长)需具备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所有岗位竞聘者在以往任职期间不得出现功利化、庸俗化、官僚化、娱乐化等问题。

(五)同等条件下曾获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者优先;在科技创新、新闻宣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个人特长或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竞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即日起—10月18日)

1.个人报名(即日起—10月18日)。有意竞聘者填写2021-2022学年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竞聘申请表》(竞聘校团委内设机构中心副主任、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填写附件2-1,竞聘各部部长(副部长)岗位填写附件2-2),并附学业成绩单,报送至学院团总支。

2.学院推荐(10月18日—10月20日)。学院团总支根据报名条件及综合表现,参考学生所在团支部意见并报学院党委同意后,确定本学院竞聘校团委内设机构中心副主任、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岗位候选人推荐名单,报校团委;本学院竞聘各部部长(副部长)岗位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各院团总支根据报名条件及综合表现,参考学生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后,报校团委。

(二)资格审查(10月20日——10月21日)

根据选拔条件,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开答辩(10月22日——10月24日)

竞聘人员进行5分钟竞选陈述,并针对评委质询进行作答,最后由评委结合竞聘人员综合素质及面试表现予以评分,最终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四)考察评议(10月25日)

按照相关程序,广泛听取所在院系和所在团学组织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五)任职公示(10月29日前)

校团委将根据公开答辩和考察评议情况,研究决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在两校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聘任为我校2021-2022学年团学组织学生干部。

五、其他

(一)在竞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根据相关制度予以处分。

(二)学校对团学组织学生干部采取任期考核制,考核合格者,可参与综合测评加分认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获得该学年学生干部聘书。

(三)学院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竞聘工作在各院党委领导下,团总支指导下进行,竞聘条件、工作要求、工作流程需对标学校进行。相关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四)学院团学组织机构设置、岗位数量需依照如下安排执行:

1.学院团总支:设组织部、宣传部、社管部、学院第二课堂中心、学院社会实践中心;

2.学院团学组织:设大学生科技协会分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

联系人:谢霈联系电话:83116242

校团委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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