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R是 □否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R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R是 □否 |
实有56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R是 □否 |
实有5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R是 □否 |
实有6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R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R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R否 |
均在前50%左右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R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R是 £否 |
召开日期为: 拟定12月28日召开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R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R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R是 □否 |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R是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R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R是 □否 |
|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2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2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2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2 |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2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2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0 |
其余学院均在前50%左右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2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2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2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2 |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2 |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2 |
|
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机电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电子信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环境化学与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计算机科学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材料工程学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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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章程》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英文:Xi'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Student Union。
第二条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会徽
第三条组织性质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校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以热忱的工作态度服务广大学子,充分发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学风建设、举办文化科技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各项工作,不断为全校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陕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宗旨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主动地发挥学校党团组织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作用,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几方面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遵循“厚德弘毅,博学笃行”的校训以及“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发扬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活泼向上的优良作风,进行校园民主和校园文明建设,组织全校同学开展学习、文化、科技、娱乐及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全面素质,将大学生培养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 责任
(一)团结和动员全校同学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主动地发挥学校党团组织与学生联系的桥梁作用,重点搞好校内民主、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志愿服务工作,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充分发挥联结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关心和正确维护全校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向校党委和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促进学生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扬我校“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
(三)加强学生会同各学院学生会和其他院校学生会的联系及团结,促进相互间的学习和交流。同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四)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和校园文化活动等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第六条最高准则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在法律法规和西安工程大学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资格
凡取得西安工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除外),承认本会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权利
(一)在本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批评、监督本会工作人员的权利,有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对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做出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可以把意见向学生会各级组织或学生会上级部门提出。
(四)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各种社团活动,各种福利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使自己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不断追求新知识,具有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及各项文艺活动,争做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勇于担任社会责任,锻炼和提高自己组织工作能力。
(五)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六)遵守国家法令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自觉维护本会的利益和荣誉。服从本会各项组织的领导,积极参加本会的组织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组织原则
第十条 组织原则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产生办法
本会各级组织须经民主协商,差额选举产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原则,并定期向全体人员报告工作情况,定期对下级组织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工作形式
本会各级组织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各级党、团、行政部门提出质询,要求在一定可能时间内给予答复,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向学生会说明情况。
第四章结构简介
第十三条主席团构成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5人(金花校区2人、临潼校区3人),实行轮值主席制,设常委17人(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和各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担任),各部门设部门负责人1至2人。
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组成,常委会决定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的一些重大事宜,领导学生会各级组织的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
第十五条组织构成
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在秘书长指导下,由主席团集体领导,下设秘书部、文体部、宣传部、外联部、权益服务部、学习部。有关学生会各工作机构的工作范围和学生干部的职责由常委会制定并公布,对不负责或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的干部,常委会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各干部如有特殊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职,报校团委批准。
第五章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 主席团职责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执行学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四)对学代会负责,听取常代会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常代会提出的质询。
(五)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六)代表西安工程大学全体学生。
第十七条 主席团日常工作
主席团是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的领导核心,在负责准确传达学校方针政策的同时,负责组织领导开展各项工作。主席团成员负责分管不同的部门、协助秘书长工作,应做好秘书长的得力助手和参谋。
(一)对外代表西安工程大学全体学生和学生会。
(二)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审核各部门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和帮助各部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并加强各部之间的协调。
(三)具体领导和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工作,同时协助解决所负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学生会经费计划的规定,全权监督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大型活动。
(五)负责学生会成员的思想建设,团结学生会各部门,各成员,充分调动各成员的积极性,加强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利于工作顺利有效的展开。
(六)抓好学生会的组织建设,选拔优秀学生干部,作好交接班工作,对工作不力者提议更换。
(七)审议和批准秘书部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八)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九)审议和批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
(十)协调各院学生会的工作。
(十一)协助秘书长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分担日常工作,汇报工作情况,共同决定有关学生会的各项重大事项。
(十二)分管不同部门,具体领导和考核所负责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指导和帮助该部门开展具体工作。
(十三)主席团成员不在校期间,由主席团指定的常务委员代理主持全面工作,如果遇到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应及时解决或缓解问题,并尽快向主席团或上级部门反映情况。
(十四)主席团成员,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 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及时向分管主席汇报部门情况。
(二)决定本部相关事宜,提供本部门工作计划活动经费申请报告。
(三)根据学生会工作计划带领部门成员积极完成本部门任务,上交活动总结,并负责本部门成员的工作考核。
(四)关心本部门成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抓好内部组织建设,调动成员积极性,确保活动顺利有效的进行。
(五)完成主席团成员交办的其它工作,并积极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
(六)认真地为学生会的发展培养后备人才。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部门负责人带领下,认真有效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严格遵守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的所有规章制度。
(三)积极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维护本会及其部门的一切权益和荣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赵源 |
预备党员 |
电子信息学院 |
2018级 |
17 |
无 |
2 |
张润泽 |
预备党员 |
环境化学与工程学院 |
2018级 |
34 |
无 |
3 |
翟羽佳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018级 |
4 |
无 |
4 |
峁艳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18级 |
58 |
无 |
5 |
赵晨希 |
预备党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18级 |
8 |
无 |
6 |
王贞通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学院 |
2020级 |
40 |
无 |
7 |
刘禹辰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22 |
无 |
8 |
郭婧玮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0级 |
6 |
无 |
9 |
姬安琪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020级 |
12 |
无 |
10 |
孟珂宇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38 |
有 |
11 |
陈慕阳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0级 |
36 |
无 |
12 |
王泽睿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0级 |
123 |
有 |
13 |
李增杰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学院 |
2020级 |
28 |
无 |
14 |
梁诗音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0级 |
10 |
无 |
15 |
谯贝诺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学院 |
2020级 |
18 |
无 |
16 |
胡佳仪 |
共青团员 |
理学院 |
2020级 |
38 |
无 |
17 |
毛铭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0级 |
2 |
无 |
18 |
杜晓薇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0级 |
9 |
无 |
19 |
刘晨煜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学院 |
2020级 |
61 |
无 |
20 |
张嘉轩 |
共青团员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2 |
无 |
21 |
吴珊 |
共青团员 |
电子信息学院 |
2021级 |
|
|
22 |
李昌玺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23 |
熊英怡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24 |
韩腾飞 |
共青团员 |
城市学院 |
2021级 |
|
|
25 |
宋扬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1级 |
|
|
26 |
史艳婷 |
共青团员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25 |
无 |
27 |
高伟凯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学院 |
2021级 |
|
|
28 |
徐瑾桓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1级 |
|
|
29 |
王琦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30 |
徐晔子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1级 |
|
|
31 |
柴赟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32 |
瞿鹏 |
共青团员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44 |
无 |
33 |
袁云云 |
共青团员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9 |
无 |
34 |
张皓航 |
共青团员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1级 |
|
|
35 |
邱一博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36 |
陈妍津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021级 |
|
|
37 |
阚玥 |
共青团员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1级 |
|
|
38 |
张祎卓 |
共青团员 |
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1级 |
|
|
39 |
韩熔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40 |
杨玉成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41 |
赵江利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021级 |
|
|
42 |
许宸源 |
共青团员 |
环化学院 |
2021级 |
|
|
43 |
蔺一斐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0级 |
20 |
无 |
44 |
李佳妮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1级 |
|
|
45 |
李冉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46 |
樊子涵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47 |
陈思雨 |
共青团员 |
理学院 |
2021级 |
|
|
48 |
温博华 |
共青团员 |
材料工程学院 |
2021级 |
|
|
49 |
朱继莹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1级 |
|
|
50 |
陈强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1级 |
|
|
51 |
王梓铭 |
共青团员 |
电信学院 |
2021级 |
|
|
52 |
张皓然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53 |
雷晨露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54 |
周雪儿 |
共青团员 |
管理学院 |
2021级 |
|
|
55 |
沈昕舴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1级 |
|
|
56 |
杜柄艾 |
共青团员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2021级 |
|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关于推荐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工作部门负责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全体学生: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等文件规定,以《西安工程大学关于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实施方案》为具体指导,经研究决定,西安工程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将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及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根据文件要求,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各学院团总支推荐产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需为我校在读2018、2019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各工作部门负责人需为我校在读2020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均不得设置任何其他职务。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二)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能够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刻苦认真、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工作能力强且工作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前50%左右,必修课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且补考(重修)成绩合格。
(四)具有校、院主要学生组织或班长、团支书任职经历且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需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需具备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期间未出现功利化、庸俗化、官僚化、娱乐化等问题。
(五)同等条件下,获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奖项者,或在新闻宣传、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贡献者优先考虑。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推荐
1.个人报名(即日起——10月17日)。有意竞选者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报名表》,并附学业成绩单,报送至学院团总支。
2.学院推荐(10月18日)。学院团总支根据报名条件及综合表现,征求学生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并报学院党委同意后,确定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名单,报校团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各院团总支根据报名条件及综合表现,征求学生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后报校团委。
(二)资格审查(10月19日)
根据选拔条件,校团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10月20日—23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统一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组织候选人公开答辩,由党委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担任评委。
(四)候选人公示(10月27日前)
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经学工部、研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审定,并予以公示。
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经学工部、研工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核确定,并予以公示。
(五)学代会选举
学代会将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及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当选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方可竞选和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级团组织要把该项工作作为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学生会的职能定位,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加强校院班三级联动;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宣传动员,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1-2人。
(二)改革创新、强化引领。各级团组织要优化机构设置,控制人员规模,严格遴选标准和选拔程序;鼓励团学组织交叉任职,加强交流;鼓励优秀学生自荐参加公开选拔;各候选人要服从大局,讲政治、讲原则,正确对待竞选结果,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整体工作正常进行。
(三)制定方案、稳步推进。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把握时间节点。各学院团总支请于10月19日前将《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报名表》(附件2)、《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推荐名单》(附件3)报校团委。以上材料均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youth@xpu.edu.cn;纸质版由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印章后,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临潼校区校团委205办公室)。
五、其他
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相关工作参照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总支指导下组织开展工作。
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需由班级团支部推荐,报学院团总支同意,由学院党委审定并报校团委备案。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电话:029-83116242
学工部研工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2021年10月12日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拟定12月28日召开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西安工程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西安工程大学四届常任代表会由西安工程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任代表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经校党委研究和省学联同意,西安工程大学第四届常任代表会由23名同学组成,根据有关选举的规定,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20%的要求,拟提出28名同学为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大会审定、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西安工程大学第四届常任代表会常任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各代表团提名,经同级团组织推荐,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由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并报校团委批准,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凡出席本次学(研)代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凡西安工程大学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受过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者除外),均有被选举权;请假的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不参加投票选举。
六、在西安工程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预备会上,对常任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差额预选。候选人数为28人,应选人数为23人。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选举的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的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决议。
七、在西安工程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对常任代表候选人进行等额选举。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决议。
八、代表填写选票时,有权对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和弃权票或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空格栏内划“○”;
如不赞成,划“×”;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
在选票下方的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
空格栏内划“○”,如果只写姓名不划“○”,不计算该票数;
另选人需为西安工程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否则无效;如符号划写不清或所写姓名有误,由总监票人认定并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若另选他人的被推举人得票低于5票(含5票)则不计入选举结果。
九、填写选票一律用中性笔、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上划“○”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否则,该张选票作废。选票上盖有“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印章方为有效。
十、大会公布记票结果和宣布选举结果时,常任代表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记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执 行主席宣布。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8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设计票人12名,其中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正式代表中研究提名,并经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常任代表候选人者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工作人员中研究提名,并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生效。
十三、有关选举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酌情研究决定。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刘俊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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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刘俊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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