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联合会内部体制改革,更好地促进学生联合会的发展,本着“职能规范、责任明晰、精简高效、按职定岗、按岗定编”的原则,经校团委研究制定《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联合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按照方案进行学生联合会机构设置和学生联合会干部聘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学生会须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联合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进一步规范、合并、调整本院学生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2、各院学生会于11月28日前将重新调整制定的本院学生会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以文本形式上报校学生会,经批复后方可执行。
3、各院学生会要将本学院学生干部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积极作用。
4、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院学生会要服从校学生会的领导,参与制定并执行校学生会的各项政策,积极支持学校的文化活动,校、院学生会要团结一致,相互协作,校级学生会各部门要与各院学生会各部门加强联系和交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校风。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联合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要求
校团委
校学生会
2011年11月 11 日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联合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要求
一、学生联合会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方案
(一)机构设置
1、各院级学生会原有部门须参照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联合会部门构架进行调整,同时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情况设置相关部门。
2、各学院合并或撤销职能相近的部门,本着“职能规范、责任明晰、精简高效、按职定岗、按岗定编”的原则,对本学院学生会机构进行调整设置。
3、各院青年志愿者分会统一归入各院学生会管理范畴,并统一更名为青年志愿者分队。
4、西安工程大学学生联合会机构设置:秘书部,宣传部、权益部,文化部,体育部,外联部,礼仪部,青总队,共8个部门。各学院根据各院情况设立名称和职能相对应的部门,以便统一管理和联系。
5、学生会机构设置中不得出现类似组织部、办公室等混淆组织架构的部门。
(二)人员调整
1、各院学生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2-3名,精简多余人员。跨校区学院,可再增设1名常务副主席,负责某一校区工作。
2、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兼任校学生会常委一职,不直接参与校学生会日常工作,但对学生会日常政策拥有决策表决权以及学代会的代表表决权。任期与其在院学生会担任主席的任期一致。
3、各院学生会各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4、各学院学生干部人数应根据学院学生总数确定,避免学生干部比例过重。
(三)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