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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2022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点击率: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级团学组织、全体团员青年:

过去一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深化共青团改革成效,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为重点,拓宽共青团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和青年成长的渠道,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积极进取,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十四运会、残特奥会期间,我校各级团组织也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事迹和榜样典型。为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主义精神,选树优秀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五四”评优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对象

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全校所有团总支(支部),具体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

青年五四奖章:全校在册学生;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全校所有在籍团员,以及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预备党员);

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先进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在册学生;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专项工作先进青年:参与十四运会、残特奥会志愿服务工作、及十四运会开幕式演出在册学生。

二、评选数量及条件

(一) “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

“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数量3个;“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数量为各学院团支部数的5%,具体数量见附件2。

1. 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底数清,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服务到位。组织动员青年力度大、能示范。

(3)联系服务好。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围绕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形成稳定的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校中心工作和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2. 具体条件

(1)“五四红旗团总支”

严格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主动融入“大思政”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校团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指导基层团支部工作,做好承上启下。

规范基础团务,严格团员管理,“学学衔接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到95%以上;下辖团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比率达到90%以上。同时,结合2021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

(2)“五四红旗团支部”

严格落实党建带团建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团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团员青年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团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规范团员发展,严格按照团章程序和团员发展实施细则发展团员;支部团员“学学衔接率”达到100%,“学社衔接率”达到95%以上;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年组织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团籍年度注册,支部会议记录规范。

(二)“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数量不超过10人。

1.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无不合格课程情况,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前30%;能积极服务广大同学,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

2. 具体条件

在学习、科技、志愿、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以下可作为申报参考:

(1)学习方面:积极参与“十百千”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M2项成绩位列班级前三名,或荣获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能在学习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参加省级以上学习类竞赛取得良好成绩,并能带动同学创建优良学风,取得成效;

(2)科技方面: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并在上一学年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3)实践方面:在上一学年内积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获省级以上表彰;

(4)志愿方面:在上一学年内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起到表率作用,个人或所参与志愿服务项目受到省级或市级以上表彰;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与十四运会、残特奥会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工作获服务对象肯定;

(5)文艺方面:在上一学年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6)体育方面:在上一学年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单项比赛第一名或省级前六名或为省级以上团体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团员”评选数量不超过全校团员人数的2%;“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数量不超过全校团员人数的1%,具体数量见附件2。

1.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端正,尊崇宪法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成绩较好,上一学年无不合格课程情况。

2. 具体条件

(1)“优秀团员”:

a. 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

b. 组织观念强,能努力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主动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c. 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d. 能助人为乐,参与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2)“优秀团干部”:

a. 担任团干部满一学年,参加过校级团校培训或青马培训并顺利结业。

b. 积极上进,思想品质好,严于律己,热爱团的工作,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大局意识,能够发挥团干部作用,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c. 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能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项活动。

d. 在工作上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主动协助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四)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先进青年

“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先进青年”评选数量不超过参与人数的2%,不超过22人。

1. 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志愿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2. 具体条件

(1)2021年9月至今,志愿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长不低于30小时;

(2)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突出贡献,事迹感人,影响面广,认可度高。

(五)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专项工作先进青年

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专项工作先进青年评选数量不超过参与人数的2%,不超过24人。

1. 基本条件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十四运会、残特奥会赛会与十四运会开幕式排演期间工作要求,无违反行为规范等现象的发生;认真参加志愿服务全程培训、赛事服务和十四运会排演。

2. 具体条件

(1)在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相关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被服务对象及管理人员的一致好评、服务事迹感人,发挥表率作用;

(2)同时参与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赛会志愿服务工作、十四运会开幕式演出的优先。

三、评选要求

所有参评集体和个人需认真对照《负面清单》(见附件1)自查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推荐单位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如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不予以参评。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评选要求

参评“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须分别填写“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材料不少于1000字,须有适当活动图片说明)。“五四红旗团支部”经学院团总支初审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临时团支部和直属团支部由支部提出申请,报校团委审批。

(二)“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要求

参评“青年五四奖章”的个人,由各学院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推荐过程严格记录,按照实际推荐过程填写“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基层评选活动记录表,见附件4),候选人填写“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5),校团委组织专家从各学院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候选人中,根据申报评选的综合条件初筛20名候选人进入终审答辩(具体另行通知),按照答辩结果,最终推荐不超过10名候选人入选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要求

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个人,填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请表(见附件6)并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材料不少于1000字),经学院团总支初审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参评“优秀团干部”,报校团委审批。

(四)“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先进青年”、“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专项工作先进青年”评选要求

参评“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先进青年”、“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专项工作先进青年”的个人,分别填写“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先进青年”申报表(见附件7)、“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专项工作先进青年”申报表(附件8)并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材料不少于1000字),经学院团总支初审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校团委组织相关工作小组进行评议。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通过召开团支部会议、线上团日活动等方式,借助团属新媒体平台有效宣传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参与评选,充分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使评选活动最大限度实现育人功能。组织参评学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推荐阶段

学院团总支根据申报学生情况组织学院内部召开专题评审推荐大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签,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通过的,根据要求向校团委提供相关材料。

(三)学校考察和公示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核与考察(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将组织公开答辩,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确定本年度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四)宣传和表彰阶段

对当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校团委组织全校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以主题团日活动为载体,以讲述青春故事、交流先进事迹和分享青春感悟为主题开展专题学习和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影响和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向优秀看齐,切实实现评选活动的积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广泛组织、积极部署,确保评选活动落到实处;要在推荐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适应新时期青年学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二)严格评选,确保公开公正

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避免关起门来选典型、少数人选典型的偏颇,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由基层团组织逐级推荐,同时参考上一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选树更多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大学生身边榜样。

(三)强化宣传,发挥典型效应

各级团组织要强化评选活动的宣传,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开展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提升影响力,切实达到树立典型,引导风尚的目的。

请各级团组织于4月29日前,将申报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各类荣誉、申报表、申报汇总单,纸质版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youth@xpu.edu.cn

附件:1. 负面清单

2. 西安工程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3. 西安工程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申请表

4. 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基层评选

活动记录表

5. 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6. 西安工程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请

7. 西安工程大学“疫情防控专项工作先进青年”申

报表

8. 西安工程大学“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专项工作先

进青年”申报表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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