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发文件 > 正文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最佳团日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点击率:

    各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团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历练团干部工作作风,提高领导和组织能力,促进广大青年学生发奋学习,优化学风,努力成才,报效祖国。同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促进工作,校团委决定评选2011—2012学年“最佳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迎党的十八大   共庆建团九十载  

       二、参评对象

       全校各非毕业班团支部2011-2012学年开展的包括理论学习(“两会”精神学习、“我与祖国共奋进”理论宣讲、“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志愿服务等为主题的团日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活动紧扣主题,符合时代精神,组织严谨,参与面广。

      (二)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内容形式力求创新。

      (三)活动成效显著,在校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被媒体等报道的适当加分)。

      (四)活动有详实的记录材料。

       四、评选安排

       评选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审阶段:(6月4日至6月10日)

       各学院团总支结合各自实际,组织落实该项活动,按非毕业班团支部数10%的比例(计算时采取进位制)推荐优秀团日活动进入复审,并推荐一个团支部参与公开展示;推荐时需递交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版(不少于1000字)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背景资料。

      (二)复审阶段:(6月11日至6月17日)

       要求所有被推荐支部以宣传板或其他宣传方式分别在所在校区进行团日活动宣传。校团委根据初审结果和宣传效果,确定15个团支部进入“最佳团日活动”终审阶段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展示。

      (三)终审阶段:(6月18日至6月22日)

       公开展示要求各团支部制作演示幻灯片,宣传板或其它宣传品。细则和展示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比活动,认真准备,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参与和宣传工作。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1年5月10日

关闭

   Copyright © 2011 西安工程大学团委 All Rights Reserved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