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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工程大学第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点击率:

    各学院团总支、研究生部、校科协、各科协分会: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旨在引导和激励在校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同时为2013年省级和国家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作品。经研究,决定开展西安工程大学第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者须是2012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2. 参赛的作品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件参赛作品作者不超过8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及科技发明制作两类作品选题不限;

       4. 大赛组委会发放《西安工程大学第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在参赛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参照手册。

       二、时间安排

       1. 2012年5月7日—2012年6月22日,各单位动员、宣传、组织学生参加竞赛;

       2. 2012年6月23日—2012年9月20日,参赛个人及集体选题,初步确定立项,利用暑期进行项目研究,各团总支指导学生填写立项申报书,2012年9月21日将立项申报书及立项汇总表上交至大赛组委会;

       3. 2012年9月22日—2012年11月16日,建立指导教师团队,加强培训,撰写论文并进行完善;

       4. 2012年11月17日—2012年11月22日,各学院上报参赛作品,参加第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初赛;

       5. 2012年11月23日—2012年12月29日,组织校内评审及校内答辩,组织作品展览,初步确定进入第二轮评审作品;

       6. 2012年12月30日—2013年3月13日,专家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对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7. 2013年3月14日—2013年3月27日,学校对进入第二轮评审作品进行终审,确定参加省级比赛的作品,并确定校级竞赛奖项;

       8. 2013年4月,上报作品,参加陕西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9. 2013年6月,向全国组委会上报作品,参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预赛;

       10. 2013年10月,参加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

       三、竞赛内容及要求

       竞赛内容: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大类别,十三种类型:

       1. 自然科学类(理、工类学术论文)

       A. 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 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

       C. 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

       D. 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

       E. 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2. 哲学社会科学类

       A. 哲学  B. 经济  C. 社会  D. 法律  E. 教育  F. 管理

       3. 科技发明制作类

       A. 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 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竞赛要求:

       1.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 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3. 所有完成的作品要求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

       4. 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A.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B.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C.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D.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对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 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四、选题原则

       1. 科学性原则:作品选题要符合科学原理,内容要有科学依据;

       2. 先进性原则: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原理;

       3. 现实性原则:本大赛旨在引导和激励在校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因此作品要结合社会实际,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总支、研究生部和各级科协组织要高度重此项工作,充分宣传,认真组织。各项目参赛个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暑期进行作品构思和研究,并于暑假后完成立项申报书及参赛作品。学校将通过校内评审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3年省级和国家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团总支和研究生部应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为学生提供科技创新发展平台,促进我校学风建设和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全面提高。

        附件:

        1. 西安工程大学第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汇总表

        2. 西安工程大学第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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