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通过实践增长才干、增加阅历、磨练意志,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今年暑假,我校紧密围绕“筑梦四十载 知行新时代”这一主题,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和广泛社会影响。
为更好巩固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促进实践活动走向深入,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先进组织单位
5个
(二)优秀服务队
按校级重点团队数量的40%评选。
(三)优秀指导教师
分专业教师和团学干部(辅导员)两类,分别按照60%和15%比例评选。
(四)先进个人
按各学院本科生人数的1.5%与研究生人数的3%评选(不含2018级);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根据学校重点工作统筹组建的社会实践团队先进个人候选人由带队教师根据团队成员实践表现酌情推荐。
(五)优秀成果
按各学院本科生人数的1%与研究生人数的3%上报(不含2018级),按照上报总数的5%、10%和20%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组织单位
1. 院领导重视社会实践工作,成立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
2. 制定并上报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 社会实践活动点面兼顾,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符合组队要求,表现突出,有3支以上的校级重点团队。
4. 有2个以上的社会实践基地,并能够以此为依托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产生一定影响。
5. 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全面,按时上报。
6. 社会实践新闻报道稿件充足,质量高,对外进行了有效的媒体报道及宣传,有10篇以上的校外媒体报道。
7. 社会实践预算合理,经费支出合理,报销及时。
8. 个人实践学生人数符合学校要求。
(二)优秀服务队
1. 社会实践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有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和活动记录。
2. 实践时间在7天以上,具备实践地的证明材料、鉴定意见。
3. 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成果充分体现实践性质。
4. 在实践过程中主动与媒体联系,有3篇以上的校外媒体报道。
5. 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按时上交所要求的各项材料。
6. 原则上须为校级重点团队。
(三)优秀指导教师
1. 积极联系社会实践基地,创新实践模式,巩固实践成果。
2. 必须随队指导,与同学同甘共苦,将社会实践与学生锻炼紧密结合,及时、妥善处理团队内突发事件。
3. 指导学生选择实践主题,开展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取得积极成果。
4. 原则上须为校级重点团队的指导教师。
(四)先进个人
1. 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不少于7天。实践期间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做出了一定贡献,得到实践地或所在团队的积极评价。
2. 以团队形式参加实践的,应具有全局意识和协作能力,在团队中承担全面或一方面重点工作,妥善处理实践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帮助团队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取得良好效果,有高水平的社会实践主题研究论文或工作总结。
3. 以个人形式参加实践的,应当提供开展实践的证明材料,有突出的个人实践成果,如撰写出高水平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论文。
(五)优秀成果
1. 社会实践成果包含实践心得体会、实践调研报告、专题学术论文等。
2. 社会实践成果必须与学生参与的实践活动有关,是对实践结果的深化和升华。
3. 实践成果选题能结合时代背景,紧扣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一定创新性;成果观点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句通顺,文字简洁;报告、论文分析问题全面、客观、逻辑严密;报告所引用数据可靠、可信,能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加工整理。
4. 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必须为实践调研报告及专题学术论文。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先进组织单位
目录、《先进组织单位申报表》、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包括社会实践队组队情况、参与面、参与层次、布点情况等)、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情况、当地党政部门证明材料、新闻媒体报道材料、典型活动照片(20张原图)并配以文字说明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优秀服务队
目录、《优秀服务队申报表》、服务队简介(带队教师、人员组成、学历层次、专业分布等)、服务内容及日程、社会实践总结(2000字以内)、当地党政部门证明材料、新闻媒体报道材料、典型活动的照片(10张原图)并配以文字说明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三)优秀指导教师
目录、《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服务内容及日程、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当地党政部门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先进个人
目录、《先进个人申报表》、服务内容及日程、社会实践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当地党政部门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优秀成果
目录、《优秀成果申报表》、实践心得体会、实践调研报告、专题学术论文(5000字以上)、期刊录用通知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评选程序
(一)推报审核阶段(11月1日-5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遴选,择优推报(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各学院按照附件1中规定数量上报)。
纸质版材料上交至校团委创新实践部办公室(临潼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7室,联系电话8311624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团委邮箱(xagcdxtw205@163.com),由校团委进行材料审核汇总。
(二)评选阶段(11月5日-10日)
学校针对各项奖项分类组建专项评审小组,分别通过书面评审、答辩展示等环节,初步确定获奖名单;报由学校社会实践工作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审核通过,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
(三)表彰阶段(11月10日后)
学校根据最终获奖名单,印发文件,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
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是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凝练活动成果,加强示范引领的重要手段,对于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要表彰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并做好本单位内的总结交流工作。
(二)树立典型、扩大影响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总结表彰大会、报告交流分享会、线上线下宣传等途径,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的感人事迹、先进典型、优秀成果的宣传,在校园内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激发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努力成才报国的热情和志向。
(三)把握节点、保证质量
各单位须把握好材料报送的时间节点,妥善安排各项总结工作,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评选。要对申报材料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符合要求、质量上乘。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