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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 “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青年五四 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4日 点击率:

各级团学组织、全体团学青年: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勇担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青年,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学校“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展现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同时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支部活力,向全校师生充分展示我校团员青年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勇于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团员青年、优秀团组织的榜样示范作用,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对象

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全校所有团总支(支部),具体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

青年五四奖章:全校在册学生。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全校所有在籍团员,以及担任团内干部职务的党员(预备党员)。

二、评选数量及条件

相关奖项评选数量见附件1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数量3个。

本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所辖团支部开展组织整顿完成率达70%以上,“学社衔接”率达80%以上,同时,结合2019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数量为各学院团支部数的5%。

具体条件如下:

1. 团支部组织健全,班团一体化工作扎实推进,分工明确,自身建设良好;认真落实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基层组织生活,按期收缴团费,扎实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做好评议结果应用;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已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无违规发展团员情况,全面开展整理整顿工作,按时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

2. 团支部能够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能够认真组织参加党课、团课学习,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3. 团支部能与班委会配合良好,努力在班级中营造良好学风、班风,激发同学学习的积极性,支部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风良好,学习成绩优良。

4. 团支部能在文明礼貌、宿舍卫生、集体活动、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发挥引导作用,效果良好,支部成员无违纪违规记录;班团支部课余活动丰富。

5. 团支部能围绕青年成长发展、身心健康、志愿服务等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在开展支部工作时富有创造性和连续性,并能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

6. 团支部班子有积极向上、共同奋进的精神风貌,支部工作有突出业绩,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组织动员支部成员参与我校“知识防疫 青年先行”系列文化素养学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线上答题、经典阅读、以“艺”抗疫活动等,引导团员青年共抗疫情,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数量不超过10人。

1.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前30%,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能积极服务广大同学,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

2. 在学习、科技、志愿、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以下具体条件可作为申报参考:

(1)学习方面:积极参与“十百千”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M2项成绩位列班级前三名,或荣获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能在学习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参加省级以上学习类竞赛取得良好成绩,并能带动同学创建优良学风,取得成效;

(2)科技方面: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并在上一学年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3)实践方面:在上一学年内积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获省级以上表彰;

(4)志愿方面:在上一学年内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起到表率作用,个人或所参与志愿服务项目受到省级或市级以上表彰;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工作获服务地肯定。

(5)文艺方面:在上一学年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6)体育方面:在上一学年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单项比赛第一名或省级前六名或为省级以上团体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优秀团员”评选数量及条件

“优秀团员”的评选数量不超过全校团员人数的1.5%,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具体条件如下:

1. 思想上进,积极参加各类“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 刻苦学习,能较好的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

3.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遵守校纪校规,能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积极响应并主动配合学校、学院及所在地区管理要求,按时上报信息、科学居家防控,无不按时报送信息情况。

4. 按时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能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

(五)“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数量不超过全校团员人数的1%,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具体条件如下:

1. 担任团干部满一学年,参加过校级团校培训或青马培训并顺利结业。

2. 积极上进,思想品质好,严于律己,热爱团的工作,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大局意识,能够发挥团干部作用,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3. 勤奋好学,能较好地完成学习、工作任务,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

4. 乐于助人,关心集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各项活动。

5. 在工作上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主动协助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

在本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中,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要充分考虑到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响应团中央和当地号召,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一线,政治素质好、担当精神强、模范作用突出,能彰显西工程大青年青春正能量的优秀团员青年。

三、评选要求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要求

参评“五四红旗团总支”须填写“五四红旗团总支”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材料不少于2000字,须有适当活动图片说明)。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要求

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层团支部,需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见附件3)并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材料不少于1000字,须有适当活动图片说明),经学院团总支初审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临时团支部和直属团支部由支部提出申请,报校团委审批。

(三)“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要求

参评“青年五四奖章”的个人,由各学院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推荐(推荐过程严格记录,按照实际推荐过程填写“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基层评选活动记录表,见附件4),候选人填写“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5),校团委组织专家从各学院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候选人中,根据申报评选的综合条件初筛20名候选人进入终审答辩(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终审答辩采取线上答辩的方式,具体另行通知),按照答辩结果,最终推荐不超过10名候选人入选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四)“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要求

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个人,填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申请表(见附件6)并附先进事迹总结材料(材料不少于1000字),经学院团总支初审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参评“优秀团干部”,报校团委审批。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通过召开团支部会议、线上团日活动等方式,借助团属新媒体平台有效宣传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参与评选,充分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事迹,使评选活动最大限度实现育人功能。组织参评学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推荐阶段

学院团总支根据申报学生情况组织学院内部召开专题评审推荐大会,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签,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并进行院内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通过的,根据要求向校团委提供相关材料。

(三)学校考察和公示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核与考察(青年五四奖章的评选将组织线上公开答辩,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确定本年度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宣传和表彰阶段

对当选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校团委组织全校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以主题团日活动为载体,以讲述青春故事、交流先进事迹和分享青春感悟为主题开展专题学习和宣传,利用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影响和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向优秀看齐,切实实现评选活动的积极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广泛组织、积极部署,确保评选活动落到实处;要在推荐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适应新时期青年学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二)严格评选,确保公开公正

各级团组织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避免关起门来选典型、少数人选典型的偏颇,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须由基层团组织逐级推荐,同时参考上一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选树更多可敬可亲、可信可学的大学生身边榜样。

(三)强化宣传,发挥典型效应

各级团组织要强化评选活动的宣传,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开展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提升影响力,切实达到树立典型,引导风尚的目的。

请各级团组织于5月11日前,将申报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各类荣誉、申报表、申报汇总单电子版(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的志愿者还需提供当地盖章纸质证明<可以拍照>)发送至团委邮箱:youth@xpu.edu.cn

疫情期间,为不影响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校团委对纸质版材料暂不做要求,请各级团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材料存档。待校团委通知后,再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2. 西安工程大学“五四红旗团总支”申请表

3. 西安工程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表

4. 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基层评选

活动记录表

5. 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推荐表

6. 西安工程大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申请表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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