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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四届 “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1日 点击率:

关于组织开展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四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省双创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四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学校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主任,成员由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程训练中心、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园的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

竞赛设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学院竞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二、大赛时间

2021年7月—2022年4月。

(一)我校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要求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搭配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参加比赛,可以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为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一般建议团队中要有技术、管理、财务、营销、法律、计算机、演讲等方面的人才。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报名截止后,团队成员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三、大赛分组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一)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二)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评审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团队根据自身的创业计划要求,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项目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要求该商业计划具备技术上的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

(二)参赛团队的作品应该是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项目,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同时有可能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商业计划真正走入市场。创业计划应说明所需要的资源,分析风险和预期回报,并提出行动建议。创业计划书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三)参赛项目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鼓励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等转化为创业计划竞赛作品。

(四)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五、赛程安排

大赛设校级初赛、复赛、决赛。

(一)校级初赛(2021年7月—2021年12月)

各学院充分动员,积极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要充分运用假期,将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带动学院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提升社会化能力的重要载体,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各学院遴选团队,培育项目,打磨作品;各学院自行组织院级竞赛,遴选不少于学院团支部总数50%的优秀项目参加校级初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校级初赛拟于2021年十一月中下旬提交作品,由评委会对各学院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进入学校复赛的作品。

期间,学校将对第十三届“希望杯”竞赛进行总结表彰,并组织校外专家、各学院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参赛师生代表等就如何进一步提升我校“希望杯”竞赛质量进行分析研讨。同时,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核心成员进行参赛项目申报书与创业计划书的撰写等方面的辅导培训。

(二)校级复赛(2022年1月—2022年2月)

参赛团队对作品进行修改与完善,开展与项目相关的实践调研与项目论证;有条件的团队在学校指导下进行项目落地和公司注册;评审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书面评审,择优进入校内决赛。

(三)校级决赛(2022年3月—2022年4月)

参赛团队对作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学校组织专家对进入校级决赛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根据决赛答辩成绩,结合初赛、复赛成绩,评出各等次奖项,并确定推报省赛竞赛作品。

六、表彰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奖项根据参赛项目决赛答辩成绩,结合初赛、复赛成绩评出。

大赛设优秀组织奖,授予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学院。优秀组织奖以学院为单位计算获奖项目总积分并排序评选,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由学校综合考虑学院赛事组织情况予以最终评定。

大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参赛作品实际获奖情况,将获得金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评选为“优秀指导教师”。

大赛设“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授予能认真贯彻执行竞赛组织工作规定,能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学生个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实践育人实效。各单位要站在为党育人的高度,将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带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提升社会化能力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活动育人实效。

(二)精心组织,做好项目遴选工作。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进一步扩大竞赛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要积极向参赛学生团队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资源保障,帮助学生按要求完成参赛申报各项工作,做好优秀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三)建章立制,构建工作新格局。各单位要从组织动员、项目指导、资源保障、表彰奖励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工作体系,更好地激励和扶持更多的师生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来,建立健全促进“希望杯”系列竞赛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团学组织宣传阵地和平台,做好赛事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赛事的品牌效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校团委创新实践部

联系人:黄冠 电话:029—83116241

邮 箱:youth@xpu.edu.cn

附件: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四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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