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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六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点击率:

关于举办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六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同时有针对性地为我校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省赛及国赛培育选拔优秀项目,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六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校团委、教务处、科技研究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程训练中心、时尚文化创意产业园。

承办:校大学生科技协会

二、参赛对象

在2024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类别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合作,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参赛学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评审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二)参赛作品要求

1.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要求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搭配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参加比赛,可以跨专业、跨学院组队。为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商业计划,一般建议团队中要有技术、管理、财务、营销、法律、计算机、演讲等方面的人才。

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报名截止后,团队成员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2. 参赛团队根据自身的创业计划要求,在广泛开展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项目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要求该商业计划具备技术上的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

3. 参赛团队的作品应该是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项目,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商业计划,同时有可能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商业计划真正走入市场。创业计划应说明所需要的资源,分析风险和预期回报,并提出行动建议。创业计划书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4. 参赛项目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鼓励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等转化为创业计划竞赛作品。

5.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赛程安排

(一)院赛(2023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校院两级制定创业计划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参赛培训和指导。各学院开展初赛,择优确定报送参加校级初赛的作品。

(二)校赛(2024年1月—2024年4月)

1. 初赛(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16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书面评审,确定进入复赛的作品。

2. 复赛打磨完善(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27日)参赛团队根据赛事特点和要求,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根据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打磨完善项目作品。

3. 复赛(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8日)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复赛作品进行第二轮书面评审,确定晋级决赛的作品。

4. 决赛(2024年3月—2024年4月)参赛作品进一步打磨完善。学校组织进行终审决赛答辩,根据作品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情况,研究确定作品获奖等级。

在学校竞赛的基础上,本着综合考虑、好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参赛类别的分布,研究确定参加省赛的作品,并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五、评优与奖励

进入校赛终审决赛的作品,综合评定校赛金奖、银奖、铜奖若干项。组委会将根据各单位竞赛组织情况、作品申报情况、最终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三个。对获金奖作品的第一指导老师,授予本次竞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同时根据竞赛工作组织情况,评选出“科技创新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

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类目等次,由校团委、教务处给予获奖学生相应第二课堂学分和创新学分。在省赛、国赛中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学校按照《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实践育人实效。各单位要站在为党育人的高度,将创业计划竞赛作为带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提升社会化能力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增强活动育人实效。

(二)精心组织,做好项目遴选工作。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进一步扩大竞赛的辐射面和影响力。要积极向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资源保障,帮助学生按要求完成参赛申报各项工作,做好优秀项目遴选推荐工作。

(三)建章立制,构建工作新格局。各单位要从组织动员、项目指导、资源保障、表彰奖励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工作体系,更好地激励和扶持更多的师生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来,建立健全促进“希望杯”系列竞赛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团学组织宣传阵地和平台,做好赛事宣传推广工作,提高赛事的品牌效应。

具体作品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校团委创新实践部联系。

联系人:黄冠 电话:029-81369122

附件:1. 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六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院作品立项汇总表

2. 西安工程大学第十六届“希望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计划书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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