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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四届 “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暨“我身边的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2日 点击率:

各学院团总支、研究生部、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响应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选树团员青年身边的青春榜样,展示优秀团员风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我校团员青年积极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全体团员青年中开展第十四届“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暨“我身边的青春榜样”评选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五四精神 勇担时代责任

二、参与对象

全校在册学生

三、评选形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团支部、团总支和校团委评选三个阶段

四、各阶段候选人评选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册学生团员或学生党员,且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能积极服务广大同学,在爱国爱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生。

(一)团支部单项标兵评选条件

学习标兵:积极参加“十百千”理论学习活动,上一年度综合测评M2项成绩位列班级前三名,或荣获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能在学习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科技标兵:积极参加并带动同学开展科技活动取得一定成绩,上一年度参加“希望杯”等科技竞赛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实践标兵:在上一年度积极带动同学参加学生组织工作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志愿标兵:积极带动同学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上一年度累计达到48小时,起到表率作用。

文艺标兵:在文艺方面有表演特长,上一年度参加相关活动取得一定成绩。

体育标兵:在体育方面有特长,上一年度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得前八名或为校级以上团体比赛前三名队伍的主力队员。

自强标兵:顽强克服自身生理条件不足或者克服家庭经济困难等不利因素,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等方面起到良好表率作用。

(二)团总支单项标兵评选条件

学习标兵:积极参加“十百千”理论学习活动一年以上,上一年度综合测评M2项成绩位列专业前两名,或荣获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在带动学风建设上起到表率作用。

科技标兵:在上一年度内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获得省级以上“挑战杯”竞赛等表彰。

实践标兵:在上一年度内积极参加学生组织工作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并起到表率作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志愿标兵: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上一年度累计达到48小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文艺标兵:在上一年度内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文艺表演活动,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体育标兵:在上一年度内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获得校级单项第一名或省级以上比赛前八名或为校级以上团体比赛前三名主力队员。

自强标兵:顽强克服自身生理条件不足或者克服家庭经济困难等不利因素,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等方面起到良好表率作用。

(三)校级单项标兵评选条件

学习标兵:积极参与“十百千”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成绩优异,参加省级以上学习类竞赛取得良好成绩,并能带动同学创建优良学风,取得成效。

科技标兵: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并在上一年度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实践标兵:在上一年度内积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社团活动,为社会实践及社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获省级或市级表彰。

志愿标兵:在上一年度内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起到表率作用,受到省级或市级表彰。

文艺标兵:在上一年度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体育标兵:在上一年度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单项比赛第一名或省级前六名或为省级以上团体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自强标兵:顽强克服自身生理条件不足或者克服家庭经济困难等不利因素,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等方面起到良好表率作用。

五、活动安排

(一)团支部评选阶段

1. 时间:4月12日至4月19日

2. 要求所有非毕业班级团支部通过支部大会、风采展示等多种形式开展团支部各单项标兵评选活动。团支部各单项标兵每项至多评选一人,无满足条件人选亦可空缺。要求各学院团总支安排专人参与监督各团支部评选活动。各团支部评选活动要求填写记录表(见附件1)并做好书面总结、图片、视频等资料保存,以备后查。

(二)团总支评选阶段

1. 时间:4月20日至4月23日

2. 各学院团总支开展院内公开评选,评选出本学院的各项单项标兵,每项限一人,无满足条件人选亦可空缺。各学院团总支于4月23日前将本单位各单项候选人名单等相关材料递交校团委办公室,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和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并上交电子版,)。要求内容真实、生动、着重突出申报类型标兵的具体事迹,便于后期宣传。

(三)校团委评选阶段

1. 时间:4月24日至4月27日

2. 校团委将从各学院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各单项标兵候选人中,根据申报评选的综合条件,每项择优挑选2名候选人进入终审公开评选(具体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公开评选确定各单项标兵得分最高的候选人为2018年第十四届“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其他候选人评为“五四先进青年”给予表彰。

(四)展示阶段

1. 时间:5月4日至5月30日

2. 按照分类引导青年的原则和“从青年中来、到青年中去”的思路,校团委将组织本次评选出来的各单项标兵,走进广大学生,突出寻找“我身边的青春榜样”示范意义,采取青春励志讲坛、青春励志微博展、青春励志微访谈等形式,生动展示优秀团员的奋斗故事和精神风貌,充分发挥“我身边的青春榜样”对青年人的激励导向作用。

六、奖励办法

(一)对于评选出来的第十四届“西安工程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和“五四先进青年”获得者,校团委将发文表彰、颁发奖牌及奖品;

(二)获评各阶段各类标兵的先进个人优先参与校级及以上主题学习和实践活动;

(三)获评学院、学校荣誉的团员青年纳入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

(四)向党组织积极推荐获得学院、学校荣誉的优秀团员青年。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要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适应新时期青年学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团员青年广泛参与;要避免关起门来选典型、少数人选典型的偏颇,坚持多人数推荐多人数的评选原则。

(二)严格评选,确保公开公正

各级团组织要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评选、广泛组织、积极部署,以保障活动进程,确保评选活动落到实处。获得各团支部推荐的单项标兵人选作为评选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必备条件。

(三)强化宣传,提升影响

各级团组织要强化评选活动的宣传,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开展典型选树和宣传工作,切实达到树立典型,引导风尚的目的。

共青团西安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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